近日,海南樂東籍民營企業家杜磊向許多媒體發去舉報信,舉報海南樂東縣人民法院有法不依,造成包括杜磊所在公司等多家單位和個人蒙受巨額經濟損失,并四處伸冤舉報未見明顯成效。
舉報信如下:
我叫杜磊,海南省樂東縣人士,現實名舉報海南樂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與案外人李世華相互勾結,瓜分執行款,致使權益人遭受約830萬元的巨額經濟損失一案。
本人原本價值千萬元的高位池養蝦塘被強制抵還49萬元的債務,而且是作價20萬元現金交給了一個案外人李世華,債權人至今也沒有拿到應得的執行款。樂東縣法院明明知道李世華是一個案外人,為什么依然把執行款交給李世華?這是李世華與執行法官勾結侵吞執行款的違法行為。10年來,樂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與李世華互相勾結,在利益驅使下,在同一個法院對同一個案件竟做出23份不同內容的裁定書,這等蓄意挑戰法律權威的行為讓公正、正義長期得不到伸張,合法權益人深受其害。
在受害人的多次舉報下,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一是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發出了瓊檢二分民糾違(2010)1號糾正違法通知書,但該法院未執行。二是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監察處也發出通知要求糾正此案的違法裁判,但該法院拒不執行。三是此案向中紀委舉報后,中紀委批轉海南省紀委督辦,但該法院依舊不執行。在相關上級部門的督辦之下,為什么樂東縣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對違法行為拒不糾正。這是明顯的違法抗法行為,是誰給該法院這樣的特權?這是與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背道而馳的。在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樂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卻依然藐視黨紀國法。執法者在利益的驅使下,肆意妄為,知法犯法,侵吞他人財產,這些都踐踏了法律的尊嚴,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應該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此案已經10年過去了,但至今還得不到公平公正辦理,舉報人深受其害。十八大后,黨中央加大了對違紀違法黨政干部的打擊力度,讓受害人看到了新的希望。習近平等中央領導多次強調,“掃除政法領域腐敗現象,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政法工作者應該“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父母終于等到一個遲來18年的正確判決。這是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院依法糾正冤假錯案的第一起,意義非凡。然而,樂東縣法院執行局在多個上級部門發出糾正違法裁判的文書后,為什么依然拒不執行,并偽造多份假裁判欺上瞞下,掩蓋其違法違紀行為。這是一股什么力量在作怪?是不是有一個利益團伙在頑強抵制呢?這是對法律的公然挑戰,這背后是誰在為此撐腰呢?這些需要相關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追查下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多次強調:冤假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要堅持依法糾正錯案,發現一起、查實一起、糾正一起,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此,懇請媒體記者深入挖掘、跟蹤報道此案,大力弘揚社會正能量,對此案真相進行揭露并曝光在陽光下,更希望執行部門能夠公平公正依法辦案,維護法律的尊嚴。
杜磊 (聯系電話:18889898883)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服務網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服務網,轉載請注明"來源中國服務網“。
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中國服務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